华丰驾校【石家庄华丰驾校】咨询电话:0311-80801909 网上报名享受团报优惠价格!班车覆盖全市,免费乘坐!报名免费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123号
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已经2012年8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章第四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2012年9月12日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申请
第一节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节申请
第三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
第一节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
第二节考试要求
第三节考试监督管理
第四章发证、换证、补证
第五章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一节记分
第二节审验
第三节监督管理
第四节校车驾驶人管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附:
报考学车准驾车型及代号(2013版)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2013版)
实习标志下载:汽车、摩托车实习标志下载(2013版)
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2013版)
【分页】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严格、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查询驾驶证使用状态、交通违法及记分等情况,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第四条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人,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对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监督制度,加强对驾驶人考试、驾驶证核发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机动车驾驶证,不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的机动车驾驶证无效。
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存储申请受理、科目考试、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等全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分页】
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申请
第一节机动车驾驶证
第七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准予驾驶的车型顺序依次分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附件1)。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以下内容:
(一)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住址、身份证明号码(机动车驾驶证号码)、照片;
(二)车辆管理所签注内容: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代号、有效期限、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
第二节申请
第十一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6、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三条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四条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第十六条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符合本规定的申请条件,可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七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一)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二)在暂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四)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请;
(五)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十九条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除填写申请表,提交第十八条规定的证明外,还应当提交所持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条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人员,还应当提交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一条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的,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执行;
(三)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分页】
第三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
第一节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
第二十三条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全国统一,根据不同准驾车型规定相应的考试项目。
第二十四条科目一考试内容包括:道路通行、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二十五条科目二考试内容包括:
(一)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起伏路行驶、窄路掉头,以及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
(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考试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三)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通过单边桥;
(四)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对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准驾车型,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
第二十六条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包括: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大型客车、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并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驾驶考试内容。对其他汽车准驾车型,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
第二十七条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
第二十八条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申请其他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免予考试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九条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机动车驾驶证的,还应当考试科目三。属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的,应当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执行。
第三十条各科目考试的合格标准为:
(一)科目一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二)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
(三)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为100分,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
第二节考试要求
第三十一条车辆管理所对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条件的,应当受理,并按照预约日期安排考试。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车辆管理所应当提供互联网、电话等方式由申请人自助预约考试,并在车辆管理所和互联网公开考试预约计划、预约人数和考试人数等情况。
第三十二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第三十三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十日后预约考试;
(二)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第三十四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三,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报考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二)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三)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
第三十五条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或者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车辆管理所受理之日起三年内完成科目考试。
第三十六条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第三十七条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第三十八条从事考试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考试员证书。
考试员应当认真履行考试职责,严格按照规定考试,接受社会监督。在考试前应当自我介绍,讲解考试要求,核实申请人身份;考试中应当严格执行考试程序,按照考试项目和考试标准评定考试成绩;考试后应当当场公布考试成绩,讲评考试不合格原因。
每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单应当有申请人和考试员的签名。未签名的不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第三十九条考试员应当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不得为不符合机动车驾驶许可条件、未经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签注合格考试成绩,不得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参与、协助、纵容考试作弊,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驾驶培训机构经营活动,不得收取驾驶培训机构、教练员、申请人的财物。
第四十条考试场地建设、路段设置、车辆配备、设施配置以及考试项目、评判要求应当符合相关标准。
第三节考试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车辆管理所应当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场秩序,对考场秩序混乱的,应当中止考试。
车辆管理所应当根据考试场地、考试设备、考试车辆、考试员数量等实际情况,核定每个考试场、每个考试员每日最大考试量。
第四十二条车辆管理所应当每周通过计算机系统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办理情况进行监控、分析。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每月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办理情况进行监控、分析,及时查处、通报发现的问题。
车辆管理所存在为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等严重违规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情形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停该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业务或者指派其他车辆管理所人员接管业务。
第四十三条车辆管理所应当对驾驶培训机构教练员、教练车、训练场地等情况进行备案,并确定受理考试人数,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四条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向社会公布车辆管理所考试员考试质量情况、三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
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向社会公布辖区内驾驶培训机构的考试合格率、三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按照考试合格率对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公开排名,并通报培训主管部门。
第四十五条对三年内驾龄驾驶人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以上责任的,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倒查车辆管理所考试、发证情况,向社会公布倒查结果。对三年内驾龄驾驶人发生一次死亡1至2人的交通事故且负主要以上责任的,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组织责任倒查。
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驾驶培训机构及其教练员存在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以及贿赂考试员、以承诺考试合格等名义向学员索取财物、参与违规办理驾驶证或者考试舞弊行为的,应当通报培训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分页】
第四章发证、换证、补证
第四十六条申请人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属于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应当收回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四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明、凭证。
第五十条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轮式自行机械车;持有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明、凭证。
机动车驾驶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第五十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或者具有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第五十三条车辆管理所对符合第四十八条至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在一日内换发机动车驾驶证。对符合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在一日内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其中,对符合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二条规定的,还应当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第五十四条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分页】
第五章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一节记分
第五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附件2)。
第五十六条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第五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五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第二节审验
第六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在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
第六十一条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二)身体条件情况;
(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第六十二条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六十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参加审验时,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和延期事由证明。
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第三节监督管理
第六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附件3)。
第六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第六十六条持有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时,应当按规定在车身设置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附件4)。
有听力障碍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时,应当佩戴助听设备。
第六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八)年龄在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九)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十)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十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有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情形之一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第六十八条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第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第七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第七十一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定期将聘用的机动车驾驶人向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督促及时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和参加机动车驾驶证审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向辖区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输企业通报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和交通事故等情况。
第四节校车驾驶人管理
第七十二条校车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二)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第七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证明;
(四)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七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及相应车型,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七十五条校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审验时,应当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第七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建立校车驾驶人的信息交换机制,每月通报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和审验等情况。
第七十七条校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一)提出注销申请的;
(二)年龄超过60周岁的;
(三)在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
(四)有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及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
(五)有记满12分或者犯罪记录的;
(六)有传染性疾病,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有酗酒、吸毒行为记录的。
未收回签注校车驾驶许可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其校车驾驶资格作废。【分页】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十八条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第七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不符合第六十五条规定的;
(三)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或者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的;
(四)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照第七十条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
有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第八十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
(三)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
有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机动车驾驶证。
第八十一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依法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二条交通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对聘用人员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为不符合机动车驾驶许可条件、未经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签注合格考试成绩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参与、协助、纵容考试作弊的;
(三)与非法中介串通谋取经济利益的;
(四)违反规定侵入机动车驾驶证管理系统,泄漏、篡改、买卖系统数据,或者泄漏系统密码的;
(五)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驾驶培训机构经营活动的;
(六)收取驾驶培训机构、教练员、申请人财物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分页】
第七章附则
第八十三条国家之间对机动车驾驶证有互相认可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国家之间签订有关协定涉及机动车驾驶证的,按照协定执行。
第八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换证、补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延期办理和注销业务。代理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申请表或者身体条件证明。
第八十五条机动车驾驶证的式样、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件》执行。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式样由公安部规定。
第八十六条拖拉机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另行规定。拖拉机驾驶证式样、规格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件》的规定。
第八十七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身份证明是指:
1、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2、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
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4、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三个月以上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5、华侨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6、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7、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住址是指:
1、居民的住址,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记载的住址;
2、现役军人(含武警)的住址,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记载的住址。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记载的住址;
3、境外人员的住址,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或者住宿登记证明记载的地址;
4、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住址,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记载的地址。
(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是指外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核发的具有单独驾驶资格且非临时性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八十八条本规定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在内。
本规定所称“一日”、“五日”、“七日”、“十日”、“十五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
第八十九条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章第四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6年12月20日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91号)和2009年12月7日发布的《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11号)同时废止。本规定生效后,公安部以前制定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
报考学车准驾车型及代号(2013版)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2013版)
实习标志下载:汽车、摩托车实习标志下载(2013版)
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2013版)
0311学车网接到过很多的学员的电话说在最简单的项目失误了或者在考试中根本不知道该如何操作了,这本都是可以避免的,最后都挂在了心理问题,总结来说驾考调整心态最为关键!
很多女性对于开车驾驶知识不了解,遇到问题通常束手无策,面对于驾驶知识不了解这些问题我们又该怎么做呢?女性开车又该注意什么?
1、不穿高跟鞋
穿着高跟鞋开车隐藏的车祸是其它鞋子的好几倍,因为不管是不是紧急刹车,滑脚的机率都会比较高,也有可能扭伤自己的脚。所以建议经常穿高跟鞋的女车主,可以在车上多放一双平底鞋,下车之后再换回高跟鞋,一点也不影响你的美丽,还很安全,何乐而不为呢。
2、手套要少用
因为开车的时候,双手要握住方向盘,所以手很容易起茧。因此很多女司机都很喜欢戴手套,这样虽然可以保护双手,但是很容易影响行车的安全。一不小心,方向盘就跑偏了。尤其是紧急情况,很容易控制不住方向盘,而导致车祸发生。
3、坐姿要正确
许多女车主,身材比较娇小,因为害怕看不到前方路况,因而经常把座位移动到最前方,这样不仅会减低驾驶者应变紧急情况的速度,更可能受到安全气囊爆破造成的严重伤害。最正确的是,先将臀部坐满整张椅子,背要靠着座椅,然后再来调节位置的前后位置。
4、拒绝车上挂毛绒玩具
女车主天生对漂亮比较热衷,所以尽管在车上也喜欢挂满各种各样的小配件小玩具。尤其是前挡风玻璃,后座上方,车窗上面都挂满了毛绒玩具。但是开车的时候保持视线清晰是十分重要的,这些挂饰会影响视线,开车的风险。
会开车的女性是越来越多了,但除了上面提到的,似乎引擎盖内还是女性的禁区,能懂得进行简单车辆修理维护的女性凤毛麟角。其实,如果掌握最基本的车辆修理维护常识,不仅能为自己省下不少修车的钱,更能在意外发生时尽快撤离现场。这对女性驾驶者来说,也能避免不少危险。
本文小编总结的注意事项希望对您驾车安全起到帮助,希望驾驶员朋友用心去开车!
喜欢驾驶越野车的人很多,但是能够畅快淋漓地驾驶越野车的人却很少。自驾越野车外出,陡坡、斜坡、水路、泥泞路、乱石路……这些恶劣的路况都是不可预见的,遇到这些路况该如何轻松驾驭渡过难关呢?
第一招:陡坡倒车
越野车即使挂上低速四驱,一般也只能爬上45度的斜坡。如果地面有碎石和泥沙,就算抓地力再好的轮胎,也会发生车轮打滑现象。控制好车速,对爬坡是有好处的。不要总是用一挡爬坡,这样虽然扭矩很大,但动力很快就会达到发动机的极限。使用二挡以相对较快的速度爬坡更容易,尤其是在湿滑的坡上更是如此。
有一种情况比较危险,爬坡爬到一定程度,车轮开始打滑,然后向后溜车,这表明爬坡已经失败,必须从平地重新开始爬坡。为了避免发生危险,最好挂上倒挡,然后依靠发动机的牵引力来抑制下坡速度,从而安全到达坡底。
在陡坡上倒车是非常危险的,车手必须很好地操控离合器和手刹,以免向下滑行的速度太快、失去控制。挂着倒挡下滑时,如果车速过快,可以通过用车钥匙短时间启动马达来牵制一下发动机转速,这样降速虽然粗鲁一点,但在紧急情况下是有效果的。
第二招:涉水三看
水里有太多未知的东西,因此在水中行驶是很危险的。在深浅不明的情况下,千万不要贸然下水。一旦陷在水中,进行营救都很困难。如果水深超出车手的预料,就可能造成很大的麻烦,比如水位高于空气滤清器的进气口,水就有可能进到汽缸中,在活塞运动下对缸体造成冲击,从而导致发动机损坏。
水浅的地方可以大胆驾驶,溅起的水花非常刺激。如果一定要涉水,需要通过测量来了解水的深浅。有漩涡的水会比较浅,这是一个判断方法。如果要通过一条小溪,你可以先找一根木棍进行测量。如果遇到一条河流,最好调头回去。如果坚持要通过可以看看有没有大车或当地车通过,必须仔细观察其他车通过的路线,并用软管把排气管牵引到车顶上方。如果有前车通过留下的车轮印,你也不要轻易相信,因为这可能是一辆经过改装,进气管高达车顶的越野车,换了普通越野车就麻烦了。
涉水前,我们还要了解河流两岸的情况,不仅要找到容易下水的地方,还要找出上岸的路线。岸边湿滑的石头往往会有一些麻烦,车轮抓地吃力,容易打滑。
在水中行驶,要学会从容不迫地滑行。水越深,车速就应越低,以尽量减小水的阻力。如果车速过快,风扇溅起的水花会影响电路(下水前可以摘掉风扇皮带),导致熄火。一旦熄火千万不要在水中打火,因为可能已有水进入汽缸。这时,要赶快先进行自救,再与外界联系寻求援救。
顺利通过后,要停下来检查全车,是否有水渗入发动机机油和变速箱齿轮油中。
第三招:泥地行车
泥地行车对提高车手的越野能力非常有帮助。在泥地行驶时,要熟练地用加减挡和油门来控制车速,尽量避免踩刹车。湿滑路面的附着力很小,只需要较小的扭力,大力加油容易引起打滑。
一般可以用降低轮胎气压的办法在泥地上行驶。但一定要注意,在凹陷的路面上用力转向会使轮胎局部受力过大,可能会受到钢圈挤压,导致损坏。在平坦或有坡度的泥地上行驶要挂上低速四驱,用较高的挡位。右脚要有节制地踩油门,以便保持适当速度前进。上坡时应提前加速,利用一定的惯性爬坡。在泥泞的斜坡上行驶,应该使用低挡,并且保持车速。若有前车的车轮印最好要跟着走,这样能够防止车身发生溜滑。
第四招:穿行乱石
一般越野车通过乱石障碍是不成问题的,但碎石容易引起强烈的颠簸。在乱石中行驶,车手要格外小心,有棱角的石头是最危险的,它们不仅可以扎破轮胎,而且会在两侧胎壁上划出口子。要以较慢的速度通过,这样可大大降低轮胎被划破的危险,但也不能保证绝对的安全。如果到有乱石的地方去,必须有备胎,即使这样备胎也容易被损坏。当然最好有随车充气泵。
离开乱石的时候,应该仔细检查所有轮胎的情况。因为高速行驶,轮胎上的一道小裂痕都容易引起爆胎,后果严重。
第五招:斜坡侧行
斜坡行驶的危险性很大,有翻车的可能性。人在车内对倾斜幅度反应很敏感。一般越野车能倾斜40度,但倾斜到35度车内的人就会受不了。
应尽量不在可能翻车的角度上行驶。如果在斜坡上遇到隆起或凹陷,会使车身发生严重倾斜,加大倾斜角度,就有翻车的危险。
在路过一个斜坡的时候,车手一般看不到前方路况,这时最好应该在别人的指挥下通过危险路段。如果要在沙质斜坡上侧行要格外小心,松软的沙面会让较低一方的轮胎发生打滑,引起翻车。
来源:中国二手车网
学驾驶要趁早,驾考新规变化多,考试要求越来越严格,晚考不如早考!想考驾照的亲抓紧时间吧,一年又一年,2016年已经过去,2017年您还不准备把驾驶证拿到手吗?
我因为考驾照已经连续请假很多个半天,所以不好意思接着请假了,就又拖到7月份。
7月9日模考之前在网络上做了一天的科目五安全文明驾驶。八百道题库里的题,按顺序做,对的就过去,错的看两遍然后用手机拍下来。7月9日第一次模拟三次100分,工作人员说19号考试,17号二次模拟。17号准时去一次96分(是因为两次把多选当成单选,自己不够仔细)四次100分。
接着就是今天了,早上去驾校听教练讲一些安全驾驶常识,然后去岗集。等待很久顺利考试结束,签字。因为之前的四项都是一次过满分,这次我虽然胸有成竹,但是也不敢大意,因为我要求是满分,满分,再满分。
然后又是一堂安全文明驾驶的课程,都是一些案例。然后签字两次。
如今坐在凉爽安静的办公室里写东西。
总体对驾校的感觉还是非常不错的。每次考试之前都会有老师仔细的讲解注意事项,然后最后总会代表一些教练的不太友好的态度向所有学员说对不起,真的很难得,即便你有些不满意,也会一笑而过的,因为人心都是肉长得。
还有西二环的张道宝教练自己真心感觉人很好。所以现在只记得他的名字,两年了还记得。
有几次学车过程中,走回家的路上遇到车友我几乎不怎么认识,他们也会停车载我一段路程。
感谢在学车过程中认识的车友们,虽然不记得名字、面容、也没有电话号码,但是感谢你们对我的帮助。
最后、祝所有要学车的,正在学车的童鞋们,都能顺心,顺利的拿证。
各类驾驶证适用的年龄、车型、换证年限不同,请司机朋友们牢记机动车驾驶证相关规定,安全驾驶,遵章守规!
【石家庄驾校www.0311xc.cn讯】昨天早上手机闹钟“哑铃”了,昨天晚上睡觉前又重新把手机闹铃作了设置。今天清晨5:30,睡梦中的我就被手机闹铃叫醒了,起床、穿衣、洗漱、烧早饭,一切忙好过后,已是六点多了,便连忙出门向驾校赶去。早上天气比较冷,外面还下着丝丝小雨。原本以为今天是双休日,学车的人会很多,但我坐上驾校大巴才发现今天去学车的并不多。
到了驾校场地,昨天教我们的王教练已经到了,但除我之外,并不见其他的学员来。于是我来了个“独霸一车”(在驾校像这样的学车机会是非常难得的哟),接着昨天练习的内容继续练车,将整个程序走了三趟,还是不见有其他学员来。教练叫我先休息一下。我下车没一会,便有另外两名学员来了,于是我又和他们开始了轮流学车。一个上午下来,与昨天相比,感觉好多了,进步也相对明显了。下午又增加了一名学员,不过还是算人少的,这样上车的机会相对多一些。练得多了,也就能慢慢找到感觉了。离合踩得比昨天好多了,每个点也都能基本抓住了,速度也明显加快了。
教练还告诉我们下月4号要考试,从1号开始将集中时间训练考试了。可是,我1号就要去上班了,这真的很为难我,难,难,难,难煞我也!
下午在训练当中,有的学员提议晚上与教练在一起聚一聚,于是我们这边四名学员和相邻学大货车的几名学员,采取凑份子的办法,请了王、刘两位教练在一起聚了一聚。吃饭中,刘教练问到了我的名字,他说你的名字很熟悉,经常在报纸上看到。酒喝得尽兴,话说得尽兴,大家处得融洽,这也是学车的乐趣之一吧!
圣华驾校工作人员宣:我们是默默无闻的工作者,我们的职业比不上大学老师光彩无比,我们迎来送走一批又一批社会各界人士,我们使无数的朋友熟练掌握驾驶技术!条条大路通罗马,行车安全不可以忘!学车还学选择正规驾校,掌握抓抓实实的驾驶技术才是硬道理!
今天早上,阳光灿烂,比起前几天那空气中夹杂的那几丝闷热和烦躁,似乎明朗了很多,心情好像也没有平时那么焦躁。接到教练的电话,驾照已经到了,可以去拿驾照了。听到这样的消息,心情似乎更加清澈明朗了起来。
虽然在考完路考的那一天就知道,拿驾照是迟早的事儿了,可是,真的听到可以拿驾照的时候,心情还是抑制不住地激动,快乐和兴奋。对教练的的感激之情油然而生。
说实在的在练车的时候,好几次都在心里暗暗地咕哝,练车这么烦,那么难,还那么费时费事,还要聆听教练的半是责怪,半是唠叨的话,真讨厌!等拿到驾照一定不要理教练了,见了也当不认识。没想到真的到了这么一天,心里还是忍不住想对自己的教练说声谢谢。
其实细细想来,我们的教练还是很不错的。
先说第一点,每次学车只要有这样的可能,教练就会来接车,这与其他的教练比起来就让很多人羡慕吧!而一车的人在车内聊聊天,说说话,一下子都亲近了很多。不但认识了教练,还相识了几位师弟师妹们(哈哈,本人年纪已老)。虽然可能到现在还不知道这其中的几位姓名,但是大家在交流中也建立了友谊。
第二,练车的时候只要不是关键的时刻,教练就会和我们这些徒儿们说说山海经,侃侃大山,拉拉家常,时间一长,徒儿们对师傅的态度,也从一开始的敬畏,到轻松愉悦,师徒们在一起更像朋友,气氛融洽。
第三,每次遇到考试,无论上一天练车到怎样一个程度,到了开考的那一天,教练在你上车之前都会到你的跟前轻轻地安慰“到了车上别紧张,你肯定能过的!”听到这样鼓励,至少你紧张的心理会有所缓和吧?所以每次考完一个项目,回味教练的那一句叮咛,都会心生感激。
第四嘛,当然是要表扬教练的清廉,以前总听说汽车教练怎样黑心,好吃,好喝,好骂人。还好,这些在我们教练身上都没看到。
所以,今天忍不住要在这里说一说,赞一赞我们的教练,跟我的教练说句“感谢”!
选择我们成为您学车的最佳助手,欢迎报考!思毅学车网www.0311xc.cn报名咨询电话:0311-80801909、85100859!
【石家庄驾校网www.0311xc.cn讯】办理持军队、武警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换发业务指南:
申请人所提交证件:
身份证(原件)、军(警)照、《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身体条件证明》。
条件及程序:
1、初次领取军队、武警部队的机动车驾驶证,必须年满18周岁的(以档案资料和证件日期为准)。
2、上网查询申请人是否有记录,查验申请人的复员、退伍、转业证明。
3、属于A1、A2、B1、B2准驾车型的,受理后,按照程序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
选驾校,就找诚信有保障的正规驾校!为了减轻您的资金压力,上0311学车网报名众源驾校真的很靠谱!价格优惠,一次性收费,后续无额外费用,绝对是你学车的最佳选择!
部分地区存在这样的现象:可能当地的平均费用是5000,但是有的驾校报价却在4000左右徘徊。撇开其所在驾校可能比较偏,场地、人工成本比较低外,有没有可能存在恶意竞争的情况。即:为了先圈学员进来,然后再以“接送费”、“插队费”等各种名目来征收其中的差价
也许确实会有这样的情况:部分驾校的场地较便宜、或是驾校部分让利,从而使其驾考价格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几百块,但是这种上千块的报价落差可能会存在猫腻
所以,学车的话,看驾校的报价,更需要的看的是总价。
可能你是第一次报名,你身边没有考过的,有经验的人咨询。那么,你就不要怕麻烦,多上网查一下,咨询一下当地的驾校收费情况。然后选择一家适合自己的,进行深入的沟通,在开始时,你必须问清楚报价的费用包括哪些,期间会产生哪些费用。
作为驾校、教练,更应该在报名初期跟学员说明所有的一切情况,就比如有些地方出去长途拉练是需要收“燃油费”的,这些你应该在报名的时候跟学员提一下,不能因为学员不懂,没问等理由来掩饰。
每个学员,都是一个潜在的市场,学车是几千块的事,如果差个几百,没有谁真正的去计较,期间真正产生的费用,如果提前说,大家都可以理解,就怕是中途不明就里的“被加价”,谁都会有非议,心里都会有所不畅,不是吗?
作为要报名的学员,更要自己有辨别的意识,谨防低价陷阱。做好充分的准备,不要因为几块钱而后悔莫及,让自己处于两难的境地
所以,如果想学车,报名的时候请看一下总价,不要只是看报价。同时,驾校更不要为了“圈”学员而做损害行业的事情。竞争是存在的,但是恶意的竞争可能会危害到自身的利益
凯达驾校服务好通过率高,网上预约报名更优惠!学车选驾校,看重的是什么?价格?服务?还是通过率?这些都非常重要!0311学车网www.0311xc.cn推荐您选择石家庄凯达驾校,相信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想要找一所既优惠,服务又好,通过率又高的驾校,还真应该好好选择一下!石家庄学车,就选0311学车网!价格优惠,服务好,保证质量,通过率高!
【石家庄驾校网www.0311xc.cn讯】“6年免检车辆”申领检验标志的相关规定
一、符合免检的车辆类型
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但其中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车型。属于免检范围的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每2年检验1次。
二、符合免检的时间规定
按照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签注在机动车行驶证上)划分:2012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车辆,能够享受2次免检;2010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之间注册登记的车辆,只能享受1次免检;对2010年8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车辆,不享受免检。
三、符合免检的车辆仍需领取、粘贴检验标志
符合免检的车辆只是免于上线检验,但每2年仍需到公安交管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并按规定粘贴。对不按规定申领和粘贴检验标志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请广大学车爱好者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比照本文看看自己是否存在类似问题,思毅学车网希望您早日拿到驾驶证,不要犯同样的错误,走弯路!